人才招聘

公开招聘窗口工作人员

时间: 2022-04-12 10:09:22 阅读: 1185

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公开招聘窗口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窗口工作人员1名。现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政府部门业务办理窗口

  招聘人数:1名

  工作地点:江北新区行政区域内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7.具有窗口业务办理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或12345工单处理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2日8:00至4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邮箱报名,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将不接受报名。应聘者在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上(http://www.njxxrc.com/),点击“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窗口工作人员简章”并下载报名登记表,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压缩备注姓名)发至报名邮箱:xinxiangzczp1@126.com。(邮件标题:窗口工作人员招聘报名+本人姓名)

 3.相关要求

  (1)应聘者下载附1《报名登记表》,登记表是Word文档,在原文件内填写报名信息,不得修改表格格式,不得以其它文档类型上传报名表(如:pdf格式、Excel文档、图片格式、Html文档等),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文件名为应聘者姓名+身份证号(如:张三3201121***********)。不得重复发送报名表,如因填写错误确需重发的请电话联系。

  (2)应聘者应按岗位要求和报名要求,如实、完整、准确、规范地填写有关信息。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身份等报名条件进行网上初审,应聘资料上传不完整、不按要求上传的,都不予通过。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结束2个工作日后,将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携带材料:已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上述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校验)和复印件(留存)。应聘人员还需提交本人2寸免冠近照一张。

  3.初审未通过人员可于报名结束后24个工作日内申请复议,联系电话:02557792995,联系人:刘老师。

 4.资格复审时间: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资格复查的具体时间将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5.资格复审地址: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太子山路56-1号2楼,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部,公共汽车696、658、640太子山路西站下即到。

 (三)考核

   本次考核方式是履历审查+面试,通过履历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超过20人时,全部进入面试环节,超过20人时,将增加笔试环节。具体笔试形式、时间、地点将在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1.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对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和适应能力。

   2.面试时间和地点:将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环节考生。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4.面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后,考生电话查询招聘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通知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将在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等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如被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

 (七)劳动合同签订及待遇 

   1.劳动合同签订录用人员与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2.薪酬待遇录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岗位人员同等待遇,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录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不予录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招聘咨询

电话:025-57792995  

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1:《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窗口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南京新翔人才微信公众号

 

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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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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